商砼骨料碎石10-20mm石子
碎石:是一種建筑材料。
混凝土的必須材料
指的是符合工程要求的巖石,經開采并按一定尺寸加工而成的有棱角的粒料。
一般混凝土使用5-25mm粒徑的碎石。 5-16mm的碎石俗稱瓜子片,5-25mm的俗稱1-2(讀作yao2)石子,16-31.5mm的俗稱1-3(讀作yao3)石子。
相關規(guī)定:
相關規(guī)定:
碎石的產品質量必須合格,應先試驗后使用,要有出廠質量合格證和試驗單。
碎石
使用前應按照品種、規(guī)格、產地、批量的不同進行取樣試驗。砂的必試項目有篩分析,含泥量,泥塊含量。碎石的必試項目有篩分析、含泥量,泥塊含量,針、片狀顆粒含量,壓碎指標。對于用來配制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的碎石,還需做相應的項目試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的,如進口碎石、無出廠證明的碎石、對碎石質量有懷疑的、用于承重結構的砂和碎石,必須進行復試,混凝土應重新試配。不合格的碎石不得使用。對于需要采取一定技術處理措施后再使用的,應首先滿足技術方面的要求,并須經過有關技術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才可使用。碎石產品的出廠合格證由其生產廠家質量檢驗部門提供給使用單位,用以證明其產品質量已達到的各項規(guī)定指標。其主要內容包括:出廠日期、檢驗部門印章、合格證的編號、品種、規(guī)格、數量、顆粒級配、密度、含泥量等數據和結論。資料員應及時收集、整理、核驗碎石的出廠質量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單。其質量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單應字跡清楚,項目齊全、準確、真實,不得漏填或填錯,且無未了事項,并不得涂改、偽造、損毀或隨意抽撤。如批量較大且提供的出廠合格證又較少時,可做抄件(如復印件)備查,并應注明原件證號、存放單位、抄件時間,并且應有抄件人簽字、抄件單位蓋章。碎石質量合格證上備注欄內應由施工單位填明使用工程的名稱、使用部位等。
使用單位一定要認真核對出廠質量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單中各項實測數值與規(guī)范規(guī)定的標準符合與否。試驗報告單中應有試驗編號,以便于與試驗室的有關資料查證核實。試驗報告單中應有明確的結論,并且簽字、蓋章齊全。對于不合格的試驗報告單,應附上雙倍試件復試的合格試驗報告單或處理報告,并且不合格的試驗報告單不得抽撤或毀壞。
與碎石出廠質量合格證和試驗報告單相關的施工資料還有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洽商記錄、施工日志、混凝土及砂漿配合比申請單及通知單、混凝土及砂漿試塊抗壓強度報告等施工試驗資料、隱檢記錄、質量驗收記錄、竣工圖等,因此其合格證、試驗報告單等不僅應與實際所用的工程、部位相一致,還應與以上施工資料一一對應相符。[